市人大民宗委荣获“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称号 依法履职,连续多年开展全市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“一法两规定”的监督工作,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创建、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、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利用等方面提出了36条建议意见,并交由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处理,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 民族 贵州省 人大 人大民宗委 民宗委 2025-09-22 18:03 5